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巴府发[20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2010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两个强力推进”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续建项目要提前完工,新上项目要提前开工,储备项目要提前立项,前期工作要提前完成”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目标,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加大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力度,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为“十二五”时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打好老区扶贫攻坚战和发展翻身仗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