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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主要反映通过创业活动促进的创业企业增长率,创业企业1-3年存活率。平均每年新增创业企业1.4万户,新增个体工商户5万户以上,创业企业存活率(存活1年以上)达到80%以上。
  (四)创业环境满意度:反映社会各界对当地创业环境和创业工作的满意程度,反映创业工作成效。主要指标包括小企业平均创业成本、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创业服务满意率、创业活动就业率,以及创业政策、制度完善和落实程度。新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10万平方米,创业环境满意度的各项指标达到90%。
  (五)其他整体反映城市创业活力、创业效率以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的指标。
  产生一批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创业典型。另外,在全市13个区县及五区两基地,178个街道,577个社区中,按照45%的比例,确定6个区县、2个开发区争创“创业型区县”,80个街道争创“创业型街道”,260个社区争创“创业型社区”,利用两年时间使创建比例达到95%以上。
  以上五项指标,要求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实现国家创业型城市创建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1. 成立领导机构。在西安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创业办、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建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商贸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市妇联、市残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管部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西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以上各部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五区两基地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大力支持这项工作。
  2.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各界关注、齐抓共管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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