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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江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政府关于江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0〕14号)


江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9年-2020年)〉的请示》(澄政发〔2009〕1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9年-2020年)》和规划提出的保护原则与目标任务。
  二、同意你市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为古城墙以内的城区、古城墙以外的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和南门忠义街地段。原则同意你市划定的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面积约3.69公顷,具体范围由你市在历史文化街区详细规划中确定。
  三、望按照保护规划要求,制定并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保护好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长泾历史文化名镇及其他古镇(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古井和江南丝竹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历史城区内的护城河及街巷格局和君山至锡澄运河、君山至黄山两条视觉走廊,着力打造城市特色。
  四、深入细致地做好历史文化遗存调查,合理确定保护对象,明确保护要求,抓紧编制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划。依法监管历史文化名城特别是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工作,防止对传统风貌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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