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扬中龙源港机制造有限公司5000吨级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政复〔2010〕13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扬中龙源港机制造有限公司5000吨级码头泊位对外开放的请示》(镇府发〔2009〕8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扬中龙源港机制造有限公司5000吨级码头2个泊位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对职工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