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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18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党和国家将举办一系列庆典活动,国庆期间又适逢中秋佳节,假期时间长,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为了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双节”,统筹安排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
  认真组织好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充分满足公众节假日的需求。要加强煤炭、成品油等重要生产资料调运,确保水、电、气、油等正常供应。
  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公安部门要组织好民警与武警的联勤联防,充分发挥治安巡防队员、治保人员、社区保安员等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要严格落实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防护措施,深入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大检查,确保重点单位安全制度、防范措施、隐患整改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严防发生暴力犯罪活动。要加强对有关庆祝活动的安全检查和组织管理,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对国庆期间举办的展览会、展销会、花博会、游园等专项活动,要加强秩序维护,制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三、确保旅游和交通安全
  今年国庆加上中秋节,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量会很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调配运力,充分满足群众出行需要。要加强对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保障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物资运输。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引导出行群众合理流动。加强旅游景区安全及环境卫生工作,突出抓好重点景区、沿山各大峪口的安全和环境整治,做好市民和游客相对集中时段的道路分流,高度重视我市境内高速公路的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冶金、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检查,要注意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组织落实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城投集团要加大对城市供水、供气生产安全检查,仔细查找和解决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水务集团要切实加强市民饮用水源地的监控和保护,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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