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雷大鹏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字[2009]31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佘炳炎同志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申请》(鄂太保产[2009]8号)、《关于对雷大鹏同志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鄂太保产[2009]20号)、《关于对吉耀华同志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鄂太保产[2009]21号)、《关于对刘兴隆同志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鄂太保产[2009]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雷大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佘炳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吉耀华、刘兴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