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田建设。围绕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和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大力加强标准农田和稳产高产农田建设。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理项目等现有农田改造项目基础上,实施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地震灾后农田恢复重建等一批新项目。改造中低产田土,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万亩,实施培肥地力、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万亩次。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强土地整理,推进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完成土地整理2万亩以上。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1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优先解决饮水困难和血吸虫疫区、高氟水、苦咸水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把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放在解决行路难和支持产业发展上,尤其把农村机耕道的建设与林竹产业的发展紧密结合,建设通村通达公路500公里,新改建乡村机耕道400公里,硬化路面200公里,维修农村人行吊桥15座。
(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实施退耕还林专项规划建设24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94.27万亩,完成营造林面积27万亩,其中天保公益林15万亩,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新建沼气池8000口。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理。
(五)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以做好两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名山县茶产业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和天全县林产业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为重点,同步启动市、县(区)两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加速推进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新农村建设。
(六)重大工程建设。继续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作为扩大内需的重点和拉动经济的重要增长点,集中力量推动,集中资金支持,集中时间建设,尽快建设一批带动能力强、覆盖范围广、受益群众多的骨干项目。以规划工作为龙头,市和县(区)都要做好规划,在《四川省雅安市“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实施规划》的基础上,抓好“十二五”水利规划、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铜头引水工程按期开工;加快九龙水库前期进度,力争2010年开工建设;力争2010年完成青衣江防洪堤的整治。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各级政府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县(区)要加强农建办建设,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要将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做好项目规划、资金筹措、技术服务等工作。及时对各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度及质量进行督查,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顺利进行。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行评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