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指南
1.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 一款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2.“经办人”、“受理时间”、“申请表编号”项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3.根据《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收取查询成本费;需减免的(农村五保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抚对象、其他经济困难的),按程序办理。
4. 标注“*”为必填项。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第
九条、第
十条、第
十一条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为:
一、市政府工作职能、工作规则。
二、市政府组成人员工作职责。
三、市政府领导职责分工。
四、市政府对社会的普遍性承诺。
五、市政府决策办事程序。
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需公开的非涉密文件。
七、市政府全体会议概况、非涉密会议内容等。
八、市政府常务会议概况、非涉密审议事项等。
九、市政府人事任免。
十、市政府工作报告。
十一、市长公开电话、市长电子信箱的回复。
十二、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政务活动和社会活动。
十三、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规范和标准。
十四、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责分工。
十五、市政府办公室人事任免。
十六、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招录信息。
十七、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等。
十八、行政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开展情况。
十九、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无线电管理收费)。
二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二十一、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