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东西湖支公司等3家分支机构的批复
(鄂保监字[2009]67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筹建东西湖等九家支公司的请示》(鄂太保产(2008)54号)和《关于2009年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筹建机构情况的请示》(鄂太保产(2009)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支公司、孝感市安陆支公司和武汉市东西湖支公司。
二、上述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在筹建期内不得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