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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山东省工商局反垄断执法小组的通知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山东省工商局反垄断执法小组的通知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垄断执法职能,推进全省工商系统反垄断执法工作,省局决定,以省局公平交易局为主,从各市局公平交易局挑选执法骨干,组成反垄断执法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省局公平交易局牵头,成立两个反垄断执法小组,省局公平交易局作为组长单位,济南市局公平交易局和青岛市局公平交易局分别为副组长单位。

  反垄断执法一组,包括济南、枣庄、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8市局公平交易局。

  反垄断执法二组,包括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莱芜、临沂9市局公平交易局。

  济南、青岛两市局公平交易局各选派2名执法人员,其他市局公平交易局各选派1名执法人员,组成执法小组(见附件)。

  二、职责任务

  (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依法查处本省区域内发生的垄断行为,以及跨省(区、市)发生但主要发生地在本省区域内的垄断行为;

  (二)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委托,对本省区域内或国家工商总局委托指定区域内涉嫌垄断行为组织开展调查工作;

  (三)依法调查省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省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地方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局审定;

  (四)依法受理涉嫌垄断行为的举报材料并进行登记,对举报材料齐全、涉及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划的涉嫌垄断行为的举报,及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审批;

  (五)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举报内容进行核查,提出是否立案的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后,报国家工商总局审批;

  (六)根据省局部署,参与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组织机制。反垄断执法小组在省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具体由省局公平交易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

  (二)严格依法行政。反垄断执法小组要认真学习掌握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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