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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

  四、优化激励政策,营造良好环境
  (一)修订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三小”的信贷纳入年度考核奖励范畴,对当年“三小”贷款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二)加强对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将对“三小”的信贷纳入到市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补偿范围。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三小”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微小贷款等无担保或无抵押类贷款。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补充机制,在争取省级财政支持的同时,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补充基金。
  (三)建立小企业融资信息共享平台。市经委要会同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对全市规模以下小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尽快列出第一批重点扶持的企业和项目表,及时向金融机构发布信息,帮助金融机构掌握更多的企业资金需求情况。市金融办、经委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制定统一的信息采集、更新、发布、采用反馈等管理系统,形成有效的小企业融资信息交流长效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市经委提供的项目表等信息,主动开展工作,定期确定帮扶项目,并不断辅导一批、贷款一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辅导和服务的小企业名单要及时报市经委和市金融办备案。
  (四)加大银政企合作力度。组织举办金融服务月活动,活动分银企对接、金融知识培训、“百家小企业进银行”和“金融服务进园区”等分项活动。活动由市经委、市金融办、市工商联、市人行、市银监局根据活动的主题确定牵头和配合部门,以“三小”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服务月活动要注重实效,市经委、市人行、市银监局、市金融办要认真总结分析银政企集中对接活动经验,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定期通报服务月活动银企对接合同履约情况,提高履约率。
  (五)建立健全“三小”企业金融知识培训机制。市经委、农业、工商、财政、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要将金融知识培训列为职业培训、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民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各金融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送金融知识到企业、到个体工商户、到农户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金融知识和业务。
  (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积极开展金融生态县试点创建工作,加大对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案件的执结率与金融涉诉案件的受偿率。市人行要牵头推动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信息采集和更新,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中小企业信息交流平台,同时要积极推进企业外部资信等级评定工作,打造中小企业通行全国的“信用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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