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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
(滁政〔2009〕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金融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切实解决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融资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意见》(皖政〔2009〕5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意见七个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9〕49号)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服务意识,明确职责分工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金融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地破解融资难题,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三保”目标的重要举措。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以下简称“三小”)金融服务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金融服务经济、支持地方发展的意识,把做好“三小”金融服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争我市“三小”金融服务工作进入全省前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皖政〔2009〕59号和皖政办〔2009〕4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创新思路,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强与省相关主管部门的衔接,确保各项支持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要密切与金融机构的衔接,加强与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沟通联系,着力帮助解决融资条件等问题。
  二、推进金融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一)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当扩大对县(市)支行及基层网点的转授权限,改进信贷业务的评级、授信、审批流程,开辟“三小”贷款“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
  (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分类开发各具特色、适应小企业发展特点和个体工商户、农户需求的信贷产品。市政府将适时开展金融产品创新评选活动,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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