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滁政〔2009〕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冬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也是重特大火灾的高发期。为切实加强我市今年的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年火灾形势总体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冬防工作的责任感。今年以来,全市深入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确保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农歌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持续保持了火灾形势的总体平稳。但是,当前社会火灾防控形势仍较严峻,绝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近期,多股冷空气南下我市,气温骤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同时,冬季节日集中,经贸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增多,各类公共场所人员高度聚集,亡人火灾风险剧增。对此,各级政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增强做好今年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研判形势,及早部署冬防工作。各地要认真研判本地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及时进行部署,将冬防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落实到乡镇街道、落实到社会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防火工作,推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经常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村居民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措施,建立村民多户联防网络,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在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大力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切实增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影响本地区火灾形势的突出问题。按照新《
消防法》、《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用足用好新的监督执法手段和处罚措施,对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始终保持整治隐患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