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关于聘请第四届特邀监督员的通知
(遂公通字[2010]9号)
各区、县公安局(分局),市局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广大民警的法律意识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保证公安机关和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警民关系,根据《遂宁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定》,经相关单位推荐,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聘请王立等30位同志为遂宁市公安局第四届特邀监督员,聘期为三年。
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自觉、主动地接受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为特邀监督员的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认真做好联系、接待和协调工作。对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诚恳接受,积极落实整改,并将情况及时向特邀监督员反馈。对特邀监督员反映、转递的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要依法依纪查处。对特邀监督员就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有关具体问题提出的询问,要认真负责地作出答复或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对不尊重、不支持特邀监督员工作,不虚心接受监督,接待工作中态度蛮横、推诿扯皮的,要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特别是对阻碍干扰特邀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或打击报复特邀监督员,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遂宁市公安局第四届特邀监督员名单
二0一0年二月二日
附件:
遂宁市公安局第四届特邀监督员名单
一、市级单位20人
王 立(女) 遂宁市人大代表、遂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方太操 遂宁中学校保卫科长
田洪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牟红旗 中共遂宁火车站党总支书记
吴 荣 遂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杨 浩 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处处长
杨 莉(女)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宋 刚(女) 遂宁市人大代表、市文化馆群众辅导部主任
陈 刚 遂宁日报社编委、总编室主任
杨天玲(女) 遂宁市政协委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