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09年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9〕2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2009年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日
2009年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建设厅、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审计厅、四川银监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2009年继续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建发〔2009〕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9年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公积金专项治理)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和“提速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的要求相结合,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长效的原则,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为重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促进住房消费、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灾后重建中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审计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纠正到位;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改观,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公积金安全运行。检查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机构调整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依法履行决策职能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在促进住房消费、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灾后重建中发挥作用的监督检查,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