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对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相应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
2.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兼任。当发生Ⅰ级(特别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当发生Ⅱ级(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市气象局,由其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传达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收集、汇总、上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发布工作;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补助;积极争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负责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市中小企业局:负责救援物资的综合管理;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动;负责煤电油运的综合协调。
市教育局:负责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人员安全。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市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核查和上报灾情;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