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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卫生镇标准》、《绵阳市卫生镇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社区和单位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道路平整,无积水,楼道内无痰迹,无积尘、蛛网;垃圾收集符合卫生要求,垃圾日产日清。

  (四)坚持开展健康教育,职工(居民)卫生习惯良好。

  (五)单位职工食堂、社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管理规范,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符合卫生要求。

  (六)场镇周边卫生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和暴露垃圾,无乱搭建、乱堆乱放、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等现象。有公厕、垃圾池等环卫设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绵阳市卫生镇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

  一、申报

  (一)基本条件。申报城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荣获县级卫生镇称号1年以上;

  2、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3、城镇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灭鼠单项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4、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5、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应于上年底前逐级向市爱卫会上报创建计划;

  2、镇经认真自查后,向所在县爱卫会申请调查与考核,县爱卫会通过调研考核,认为基本达到市级卫生镇标准后,向市爱卫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申请和推荐材料

  申请、推荐材料包括创建工作自查总结和县爱卫会对所辖镇创卫工作的调研报告。

  二、调研

  (一)市爱卫会接到县爱卫会的申请、推荐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镇适时进行调研,了解核实镇的基本条件,基础设施现状,达到标准的程度,以及日常卫生管理水平等。

  (二)对基础设施较差,日常卫生管理不到位,距离标准差距较大的镇,市爱卫会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在县爱卫会,纳入次年或以后几年创建工作计划。

  (三)对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镇,市爱卫会将列入当年创建计划,不定期对其组织明查暗访与调研指导。

  三、考核鉴定

  (一)为了客观公正地做好卫生镇的考核鉴定工作,市爱卫会将组织卫生、建设等有关专家组成“绵阳市卫生镇考核鉴定组”对申报镇适时组织考核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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