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围绕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探索建立计生手术并发症扶助、农村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农村计生家庭养老保险以及独生子女平安保险、计生手术保险等制度,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积极推动有关计生政策与相关公共政策的衔接。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地补偿、扶贫开发、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等公共政策的出台,制定和落实向计生家庭倾斜的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帮扶计生困难家庭。
(五)构建群众自治机制
切实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建立“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模式。加强乡镇对村(居)民自治工作的领导,健全乡镇(街道)对村(居)“两包一挂”(包任务、包经费,挂奖惩)的责任制。发挥基层计生协会会员的骨干作用,推进民主自治管理。健全计生村规民约,大力推行计生协议管理和服务。建好村(居)人口文化活动室和计生协会会员之家,深化计生“三村”(红旗村、先进村、合格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实行计生村务公开,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六)构建人财保障机制
加强人口计生工作队伍职业化建设。根据国家关于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的要求,通过组织实施“强基提质”工程,努力建设一支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特征的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人口计生队伍。为稳定基层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确保人口计生执法的合法性,人口计生干部的提拔、调动造成计生工作岗位空缺的,要及时补充到位。配强县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中应配备一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领导成员。对政绩突出的人口计生干部,要注意培养和使用。
建立政府主导的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为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县财政要逐年加大投入力度。投入增长的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按照中央和省上规定的投入比例,年初预算一次打足,及时调拨资金到位。要努力争取实现到2010 年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 元的目标(含社会抚养费、乡镇统筹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口计生事业费支出人均8 元)。确保计生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免费基本技术服务、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优生优育、队伍建设、计生经常性工作等所需经费投入到位。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和违规使用人口计生经费的行为,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