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加强乡镇(街道)、村(居)计生机构、队伍建设,确保乡镇计生工作机构稳定,人员配备到位,并保持相对稳定;配齐配强村(居)计生委主任,落实不低于村(居)党组织书记报酬80%的待遇,其经费按规定在财政转移支付中落实;长期从事村(居)计生工作的,可优先享受养老保障等优惠政策;按照职业化队伍建设要求,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计生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岗位练兵、继续教育的激励考核机制;抓好《绵阳市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规范》、《绵阳市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规范》和《绵阳市基层帐表卡册规范》的实施,促进基层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认真贯彻《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绵委办发[2008]21 号),深化人口计生“三线”目标管理责任制,改进考核方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考核效能,加大对相关责任部门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职责的考核权重,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人口计生工作责任。
(三)构建优质服务机制
推进计生优质服务提质提速。认真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09]208 号),力争在2010 年前80%的县市区实现“省优”及以上目标,安县实现“国优”目标,江油市巩固和扩大“国优”成果;建立完善优孕优生服务政策,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大力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服务,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力争使综合节育率达90%以上,已婚育龄夫妇享有计生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率达到100%;切实开展生殖道疾病的普查防治工作,力争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切实做好地震中有子女伤亡计生家庭“一对一”的再生育全程免费技术服务工作,为病残儿家庭政策照顾生育对象及时提供优生咨询和指导服务;实施县乡服务站“人才兴站工程”,通过引进人才、加强培训、进修实习和开展“科技大练兵”等活动,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服务能力;深化药具体制改革,规范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