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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严格实行领导责任问责制度。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委发[2008]3 号)和《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责任问责制度的通知》(绵委办发[2006]54 号)规定,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部门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党政主要领导任期内所管辖区域工作严重滑坡或问题严重的,不予提拔,并追究其责任;对当年未完成人口计生目标任务、人口计生经费投入不到位、发生计生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行政引发恶性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舆论宣传,努力提高各级党政干部、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认识;各级党校、干校要将人口理论、人口政策、人口形势的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教育的内容;加强县、乡、村(居)人口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创新人口文化内容、形式、传播手段,构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公益宣传工作新格局;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

  (二)构建科学管理机制

  建立人口发展决策支持系统。加快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标准统一、业务规范的人口个案信息管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进程,为及时、全面掌握人口形势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和公共服务;积极推动与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的人口信息交流与共享,完善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及变更工作机制;改进流动人口、技术服务、利益导向等重点业务应用系统,着力建设市级集中数据中心;适时编制“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城乡和区域间人口计生工作的协调发展。

  推进依法行政和便民维权。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有效遏制违法生育反弹,完善和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打造“阳光计生”,深化便民维权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计生违纪违法实名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强化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各级财政按规定落实必要的征收工作经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探索建立计生社情民意汇集分析、矛盾排查预警、信访终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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