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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又好又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的通知


  三、加快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尽快全面恢复公共服务功能继续把公共服务设施重建摆在重要位置,尽快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一)抓好学校恢复重建。学校恢复重建面上工作的重点要从抓学校开工转到抓学校竣工上来,2009年底前要完成70%以上的恢复重建任务,2010年春季开学前建成学校占需重建学校的85%以上。抓好援建和捐建学校重建工作,确保按进度计划推进。对进度滞后的学校,要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09年底以前95%以上的灾区学生都能在永久性学校中学习。明年春季仍不能完工的学校,要将学生调剂安排到其他永久性建筑中学习,告别板房学校。市教育局负责。

  (二)加快医疗卫生机构重建。2010年9月底以前完成县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以及乡镇卫生院等重建任务,计划生育等服务机构重建完成90%。加快康复机构建设进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设备和医疗卫生机构管理配套,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恢复提高医疗卫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负责。

  (三)加大民政、文化、体育等福利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村敬老院、城市福利院等民政福利设施建设进度,明年5月底前完成重建任务。加快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重建,2009年底前完成重建投资的60%,2010年9月底前完成重建任务的90%以上。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负责。

  (四)重视精神家园建设。建立群众和基层干部心理援助工作常态机制,完善心理服务网络,积极主动地开展心理服务活动。特别要加强对伤残人员、遇难学生的家长、重点教师、基层干部等特定群众的心理疏导和心理抚慰。加强基层组织、民族文化、思想道德等建设,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市地震灾区精神家园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

  四、加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恢复和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交通、通信、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为灾区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快交通恢复重建。围绕2010年9月前基本完成公路和客运站点恢复重建这一目标,对照检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确保赶上进度。重点抓好重点控制性项目和骨干路网的恢复重建,特别要保障重要生命线的畅通。要按照构建区域性交通枢纽的要求,协调推进公路、铁路、客运站点、城际铁路和火车客站建设。市交通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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