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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地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安监、公安、消防、规划、建设、工商、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部门,对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旅游景区、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开展冬季防火大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值班巡查是否到位。消防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落实错时工作制;对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单位和场所,要依法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纠正,防止养患成灾。对绵阳城区红宝石大厦、百货大楼、科技大楼三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由市安办牵头,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财政局、富达公司参与,研究制订切实的整改措施并逗硬执行,确保在2010年2月底前整改完毕。

  四、加强宣传,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工作,宣传先行。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提高公民消防法制观念、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领域,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要紧密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抓住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实施的机会,积极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板房安置点消防宣传、发布消防公益短信、消防专题片、消防安全倡议书、大型灭火演习等系列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格局,提高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快速反应,提高消防抢险救援能力

  各地要切实加强消防应急救援备战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装备的投入,配齐配强公安消防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个人防护装备,扎实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要完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火灾险情发生时,有关领导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处置。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进一步提高灭火救援能力,严格执勤备战制度,完善灭火救援作战预案,特别要针对公众聚集场所、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储存场所和板房安置点的火灾特点,积极开展实地、实战和夜间灭火救援合成演练,确保发生险情时部队能迅速出动并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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