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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各项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资金收入。部门、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年度收入预算。其中,部门(单位)组织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要按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编列。收入预算的编制要积极稳妥,真实准确,要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所有收入,不得转移、隐瞒收入。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定额公用支出。基本支出预算由市财政局根据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数据和有关财政供给定额直接编制,“一下”时各部门、单位进行核对、反馈。
  (三)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部门和单位“十一五”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结合2010年工作计划安排,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根据下达的项目预算限额和控制数,细化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列
  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收入预算按照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名称)和国家规定征收标准,编制到具体的收入项目。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到“项”级功能科目和具体支出项目,并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的要求,细化具体经济内容。
  (五)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市级政府采购目录据实编制。对列入市级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各部门、单位在“二上”时,必须按照要求的格式和口径据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四、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的程序
  (一)4月25日前,启动201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下发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数据。
  (二)5月20日前,各部门将审核汇总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数据盘及有关说明报送财政局。
  (三)5月初,将E财软件、项目库初始信息(经常性项目和项目控制数)下发预算单位。
  (四)6月底前“一上”,各部门将审核汇总的部门预算、项目库及相关材料报送财政局。
  (五)9月底以前,市财政局审核并下达各部门预算及项目支出预算“一下”控制指标。
  (六)10月20日前“二上” ,各部门对市财政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核对,调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部门草案,并报送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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