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监理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浙科发计〔2008〕299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部分科技计划项目试行监理的通知》(浙科发计〔2009〕13号),我厅作为委托方,确定《100MW等级超大型工业汽轮机系列计划开发与应用》等10个项目在今年试行监理,并通过公开招标和行政事务委托,委托项目所属重大科技专家咨询组和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和浙江省科技开发总公司作为监理单位。为尽快推进有关项目的监理工作,我厅定于6月25日在杭州召开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监理会议,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09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
2. 地点:杭州莲花宾馆三楼会议室
二、参会单位和人员:
1. 《100MW等级超大型工业汽轮机系列计划开发与应用》等10个项目负责人;
2.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部分科技计划项目试行监理的通知》(浙科发计〔2009〕13号)中确定的三个项目监理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