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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占道收费标准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占道收费标准的通知(京发改[2010]2291号)(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8日,实施日期:2011年4月1日)废止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占道收费标准的通知
(京发改[2010]180号)


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占道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类地区(具体范围详见附件)停车占道收费标准为每个车位每天35元。二类地区为四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停车占道收费标准为每个车位每天3.6元。三类地区为四环路以外区域,停车占道收费标准为每个车位每天0.6元。
  二、本市各占道停车经营单位(含立交桥下停车场)均按上述收费标准缴纳停车占道费。市属道路停车占道费由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向占道停车经营单位收取,区县属道路停车占道费由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向占道停车经营单位收取。
  三、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纳入北京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范围的资金,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纳入北京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范围的资金,按原缴款渠道和方式缴纳。
  四、各收费单位持本通知到市、区县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文件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0年4月1日起试行1年。
  特此通知。

  附件:一类地区范围

  二O一O年二月五日

  附件:
  一类地区范围

一类地区名称

四至范围

西

东单-王府井商业区

东单北大街东侧

东长安街南侧

东皇城根南街西侧

灯市口西街、大街北侧

前门商业区

前门东路东侧

前门西河沿街(不含)

南新华街西侧

前门西大街北侧

中关村西区

中关村大街东侧

海淀南路南侧

苏州街西侧

北四环路北侧

西单商业区

西单横二条东侧(含图书大厦)至贤孝里胡同和未英胡同东侧

宣武门东大街北侧

大木仓北一巷、华远街至宣武门内大街西侧

灵境胡同、辟才胡同北侧

朝外商务区

东大桥路东侧

雅宝路南侧-市场街东侧-朝外南街南侧

东二环西侧

朝阳门外大街北侧

中央商务区(CBD)

东大桥路东侧

建国门外大街南侧

东二环西侧

光华路北侧

东三环东侧

通惠河北岸

东大桥路西侧

朝阳北路北侧

西大望路东侧

通惠河北岸

东三环西侧

朝阳路北侧

金融街商务区

太平桥大街东侧

复兴门内大街南侧

西二环西侧

阜城门内大街北侧

崇外商业区

崇文门外大街东侧

珠市口东大街南侧

祈年大街西侧

东打磨厂街北侧

北京站地区

东二环东侧

崇文门东大街南侧

崇文门内大街西侧

建国门内大街北侧

西客站地区

南蜂窝路东侧

广莲路-西站南广场-莲花池公园南侧路南侧

西三环西侧

莲花池东路北侧

东直门东中街地区

春秀路、工人体育场西路东侧

潘家坡(区界)南侧

东二环西侧

东直门外大街北侧

燕莎地区

东三环东侧

亮马河南路南侧

新源街西侧

顺源街(不含)

麦子店路东侧

麦子店西街南侧

东三环西侧

亮马桥路北侧

天泽路东侧

亮马桥路南侧

东三环西侧

霄云路北侧

翠微商业区

西三环东侧

复兴路南侧

翠微路西侧

玉渊潭南路北侧

注:上述区域范围指四至界线道路内的全部区域(四至界线道路除标明不含的,均属于一类区域),不含道路外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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