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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浙江省理想慈善基金会的批复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浙江省理想慈善基金会的批复
(浙民复〔2010〕3号)
浙江省理想慈善基金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设立基金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条例
》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浙江省理想慈善基金会,基金会属非公募基金会,请按程序办理基金会设立登记。我厅委托宁波市民政局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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