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局关于评选2009年度郑州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9年在市卫生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涌现出了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10个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45名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范围
(一)先进集体
范围为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二)先进个人
范围为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全面完成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工作任务。
2.领导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较为出色。
3.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区部署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规范执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加强自身学习,忠实履行职守,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
3.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敢于同各种违反安全生产的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广大职工利益和安全,在分管范围内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对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能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创新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三、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在各地区、各单位互评推荐的基础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初评,局党委会研究确定。先进个人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并将推荐表于2010年2月21日前报郑州市卫生局效能督查信访安全办公室。
联系人:刘会周 联系电话:67170691
邮箱地址:xa67178693@126.com
附件:1.郑州市卫生系统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推荐表
2.2009年度信访工作先进评选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