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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道里区康安路-车站街局部地段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道里区康安路-车站街局部地段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黑龙江省粮油物资公司等土地使用权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
五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
十九条
规定,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现决定将位于道里区康安路-车站街地段(具体位置详见拆迁范围图),由黑龙江省粮油物资公司等土地使用权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并按挂牌方式出让上述范围内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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