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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梅溪湖联络光机有线电视线路工程费用的通知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梅溪湖联络光机有线电视线路工程费用的通知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梅溪湖联络光机有线电视线路工程费用进行审核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我局对梅溪湖联络光机有线电视线路工程费用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梅溪湖联络光机有线电视线路工程,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0号)和《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07〕16号)的规定,经审核:梅溪湖联络光机有线电视线路工程送审工程总造价为1651847元,审核结论:梅溪湖联络光机有线电视线路工程总造价为9866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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