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测工作安排
检测工作按报名、考前准备、考试和总结四个阶段依次进行。具体安排执行《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部分科目质量检测考务工作细则》(见附件)。
附件: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部分科目质量检测考务工作细则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
部分科目质量检测考务工作细则
一、考试前的准备
(一)2009年11月15日前,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将本区、县级市中职学校质量检测考生人数及评卷教师名单汇总报市教育局职成处;其他中职学校将人数和名单直接报市教育局职成处。评卷工作是质量检测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学校应选送素质高、业务精、身体好的教师参加评卷,以确保评卷的质量。评卷教师请按本校考生人数120人派1名、120至200人派2名的比例选派(按附件1要求填报)。经市教育局职成处和市教研室审批后再通知学校确定具体教师参加评卷工作。
(二)学校主要领导干部担任本校考场主考和副主考,每试室设监考员2人,考前要集中训练监考员和工作人员,使他们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熟悉考场规则,保证考试期间不发生责任事故。各区、县级市中职学校的监考工作由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安排,学校互派巡考员的安排另行通知。学校互派的巡考员须于每科开考前30分钟到达巡考学校,对开考前试卷的密封、保密,考试过程及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装订、封卷等工作进行监督。
(三)各校按每试室30人布置考场,单人单桌编座位。考试规则、试室分布应张贴在布告栏或容易观看的地方。
(四)试卷领取:试卷已按30人一袋封好,考场记录和试卷封条等已附在袋内。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职(中)教科,市属各职业学校于2010年1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派保密员两人持介绍信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文德东路2号)领取试卷。区、县级市职业学校到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职(中)教科领取试卷。
(五)试卷在使用前是绝密件,要严格保密。考试前,任何人不得拆启试卷,只准监考员临考前在试室当着考生开启。监考员取出试卷时应检查封袋是否破裂,试卷、封条和考场记录等附件是否齐全和足数,如发现泄密或试卷附件数量不足应立即电告市教育局职成处(22083666);如发现试卷有错漏或不清,应立即电告市教研室有关部门:83357415(中职文科)、83356172(中职工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