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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请协助做好评选2009年广州市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通知


  四、组织领导、评选办法及评选程序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广州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处、广州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广州教育学会小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广州教育学会中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等相关同志组成“广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广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审办公室”),“市评审办公室”设在广州教育学会小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地址:广州市环市西路39号广州市协和小学内,邮政编码:510030,联系人:谭遇芳,联系电话:86507883、13662311198)。各级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精心组织,相应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本次评选工作采取书面、网络报送两种形式进行,“市评审办公室”建立了“广州市优秀中小学班主任评审系统”(网址:http://px.gzbzr.cn,首页有“使用说明书”供下载,技术支持电话:80990088)。

  1、推荐。各学校可推荐不超过3名在岗班主任参加评选(名额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分配),推荐名单都必须经过群众酝酿、评选、推荐等程序。各学校必须于11月6日前在“评审系统”完成推荐工作,并将填好的“2009年广州市优秀中小学班主任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A4格式打印,该表可在评审系统上直接打印)送上级主管部门初审(各区、县级市属中小学校向本地区教育局相关科(室)推荐,市教育局属学校直接向“市评审办公室”推荐)。

  2、初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相关科(室) 必须于11月20日前在“评审系统”完成初审、上报工作,并将填好的“2009年广州市优秀中小学班主任推荐表”(数据汇总,要求同上)送“市评审办公室”。

  3、审定。各学校、各行政部门相关业务处(科)室初审后的推荐名单经“市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并由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广州教育学会中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广州教育学会小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联合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广州教育学会中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

广州教育学会小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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