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9学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师专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穗教职成〔2009〕19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基本功,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教师,全面提高体育课程的教学质量,决定举办2009学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师专业技能竞赛,现将《2009学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师专业技能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2009学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师专业技能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协办单位: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
二、竞赛时间:2009年12月12日(星期六)
三、竞赛地点: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
四、参赛单位: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
五、参赛对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师
六、竞赛项目:
(一)必测项目(占分比例:60%)
1、50米跑
注意事项:
(1)每人测试一次。
(2)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如10.11秒读成10.2秒记录之。
(3)抢跑两次取消参赛资格。
2、立定跳远
注意事项:
(1)每人可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
(2)以厘米为单位,不计小数。。
(3)测试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
3、投掷实心球
注意事项:
(1)每人可投掷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
(2)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二)抽测项目(占分比例:40%)
下列项目选测其中一项,现场抽签,根据抽签结果,测试抽中项目。
1.篮球运球
(1)场地设置
测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设标志杆10根(杆高1.2米以上)。
(2)测试方法
出发口令发出后开始计时,运球依次过杆(如图1所示)返回到起(终)点线时计时结束。每次过杆时需换手运球。运球过程中球脱手应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计时不停止。
出现以下行为测试成绩无效:抢跑,双手同时运球,膝盖以下身体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场地,未按要求路线完成。
2、足球运球
(1)场地设置
长度40米以上平整场地。测试距离30米,起点至第一杆距为5米,各杆间距5米,共设5根标志杆(杆高1.2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