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高等学校第三批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4.申报现代远程教育精品课程,申报课程应是在现代远程教育中使用、教学服务和效果显著的网络教育课程。

  5.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

  6.已获评为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的,不再推荐参加本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

  (二)本次评选将评出30门精品课程,各校可先进行校内遴选,推荐校级优秀精品课程参加市级精品课程评选,推荐数量不限,但各校应根据校内初选结果择优、排序推荐。

  三、评审标准及办法

  本科课程建设与评审标准按《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8)》(附件1)执行;高职高专课程建设与评审标准按《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高专,2008)》(附件2)执行,远程教育课程建设与评审标准按《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网络教育,2009)》(附件三)执行。评审工作继续贯彻“分类指导”原则,按初审、网评、会议终审组织筛选;网评将按类别分大组进行评审,会议终审后经我局审定公布。

  四、其它事项

  (一)确定联系人。各申报学校请确定一名市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负责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申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于11月2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请见附件4)发送至指定信箱,并报送纸质件至我局高教处备存。

  (二)申报评选工作日程安排。申报推荐项目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各校以文件形式排序推荐,填报附件要求的材料(附件5,一式6份,附件6、7各1份,以上材料电子文档1份)报我局高教处,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的电子文档及其它规定上网的材料,同时在学校指定或托管的网站(服务器)上开通运行,逾期或经提醒后仍无法开通的项目将视为放弃参与评审处理。

  (三)本次评选组织工作由我局高教处负责。

  (四)本文附件及表格不印发,请通过广州市教育局网(www.gzedu.gov.cn )下载。

  附件:1.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8) (略)
  2.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高专,2008)(略)

  3.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网络教育,2009)(略)

  4.精品课程联系人信息表(略)

  5.广州市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广州市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高职高专)、广州市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表(现代远程教育)(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