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中小学A级食堂达标率。全市范围内A级食堂达标率要由目前的14%逐步提高到20%,各区县应在2008年基础上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
2.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托机构的食堂要100%纳入上海
市学校食堂卫生等级评分管理,并且达到A级或B级水平。
3.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其食堂要力争100%
纳入上海市学校食堂卫生等级评分管理。
(二)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倡导文明卫生用餐
1.对目前未设学生餐厅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应通过改建和扩建等途径,尽量规划安排建设学生餐厅,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建有学生餐厅的学校数递增6%(每年递增2%)。
2.对已有学生餐厅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应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与合理安排,尽量保证所有学生能够到餐厅用餐,力争到2011年,保证70%以上的学生能够在餐厅用餐。
3.根据学生生长规律,合理配置学生午餐。学校应安排受过专门培训的营养员(师),负责对食堂(包括自办食堂和承包食堂)供应的学生餐进行营养配膳指导;总务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餐质量的监管和食品采购渠道的审核把关,并做好日常工作台帐记录。
(三)加强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卫生保健机构软硬件建设
1.根据国家和本市学校卫生保健机构标准,配备高素质的学校卫生保健人员,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保健机构设施条件,各区县卫生保健人员达标学校比例要在基线调研的基础上每年递增5%以上。
2.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3.《学校公共卫生管理软件(网络版)》的使用率达到100%。
4.落实学校传染病报告和食品安全制度和管理工作规范,不断完善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案,并开展对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5.鼓励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积极参加教科研工作,研究学生健康相关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
1.力争到2011年,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达标比例达到95%以上。
2.校园环境整洁,绿化面积占校园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
3.教室采光照明明亮均匀,普通教室照度达到300LX,专用教室照度达到500LX,黑板照度达到500LX,均匀度达到0.5,照明功率密度值(LPD)≤9W/M2,眩光值(UGR)≤16,视觉舒适无眩光。
4.课桌椅高度与就座学生身高相符合,每间教室内应至少设有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
5.教学楼厕所卫生条件良好,厕所蹲位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男厕: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每50人设一厕位或1100mm长大便槽,1000mm长小便槽;小学每40人设一厕位或1000mm长大便槽,1000mm长小便槽。
女厕: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每25人设一厕位或1100mm长大便槽;小学每20人设一厕位或1000mm长大便槽。
大学由学校自行合理布局。
6.学生洗手设施做到一班一笼头。
7.实现学校垃圾分类、袋装。
8.每日为学生提供足量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五)继续推动学生体育健身活动
1.所有学校课表应明确每周“三课两操两活动”时间,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体育课教案、活动课的活动方案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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