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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中小学(幼儿园)农村校长、教师培训研修班通知

  三、培训内容和时间
  由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组建的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本学科情况,并结合培训对象的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为一年。具体内容由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学科专业委员会另行通知。
  四、培训形式
  采取书面研究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专家引领与自我内化相结合、自主学习与同伴互助相结合、教学展示与观课评课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外出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五、培训组织与管理
  市教委委托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承担此项工作。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组织特级教师成立校长、语文、英语、历史、教育心理学、幼教等6个学科专业委员会,学科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培训的实施。各郊区县教育局负责选拔推荐本区县学员,各郊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协助管理培训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各郊区县根据培训对象选送条件和申报名额情况推荐参训校(园)长、教师,组织申报人员填写《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农村校长、教师培训者研修班学员报名表》,并于3月18日前将《报名表》的文本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市教委人事处。(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子邮箱:yangjie@shec.edu.cn)
  2.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学科专业委员会将根据各郊区县申报情况,组织面试选拔工作。具体事宜届时由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学科专业委员会另行通知。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农村校长、教师培训者研修班申报名额情况表
  2.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农村校长、教师培训者研修班学员报名表

  附件1: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农村校长、教师培训者研修班
  申报名额情况表

  单位:名

区县

校长

语文

英语

历史

教育心理学

幼教

合计

高中

初中

小学

高中

初中

高中

初中

小学

宝山

2

4

4

4

4

2

2

2

6

3

5

38

浦东

4

8

8

6

6

4

4

4

12

6

10

72

闵行

2

4

4

4

4

2

2

2

6

3

5

38

嘉定

2

4

4

4

4

2

2

2

6

3

5

38

松江

2

2

2

4

4

2

2

2

6

3

5

34

青浦

2

2

2

4

4

2

2

2

6

3

5

34

金山

2

2

2

4

4

2

2

2

6

3

5

34

奉贤

2

2

2

4

4

2

2

2

6

3

5

34

崇明

2

2

2

4

4

2

2

2

6

3

5

34

总计

20

30

30

38

38

20

20

20

60

30

50

356

80

76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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