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要求,积极组织各地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申报免征营业税。
(四)积极配合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民间投资的政府采购政策。研究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二、着力打造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一)大力推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落实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顺德区政府所签署的合作协议,共同推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积极组织光大银行、顺德区政府与中小企业对接,遴选出一批优秀的中小企业参与集合票据发行工作,并在顺德区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向全省推广。同时,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培训,重点开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好融通等金融产品的培训。
(二)开展中小企业产权交易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南方产权交易中心制定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整体规划,制定、落实试点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指导、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统筹组织、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试点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试点。
(三)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引导担保行业健康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担保机构准入管理和监管。积极推动建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协调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等部门为中小企业和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质押的登记、确权、转让等业务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制度,建立担保机构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掌握担保机构发展动态。继续开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确认工作,树立服务典型,引领担保行业发展方向。及时制定我省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举办中小企业投融资论坛和银担企合作论坛,进一步促进银担企合作。举办第二期广东省信用担保行业总裁EMBA研修班,提升担保机构高层决策者的专业素质与管理能力。
三、着力打造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服务体系
(一)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与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组织一批国家和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建设一批自主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省中小企业技术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平台应用项目和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加大信息技术的投入,加快“两化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