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低碳化,落实两型社会建设。一是实施“两化”融合节能示范工程。指导韶钢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以“实施工信合力工程”为契机,总结韶钢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经验,在造纸、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开展建设试点,鼓励约20家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能源消费情况的实时监测、与节能主管部门的实时共享。多渠道推动电子信息技术在我省企业节能管理中的广泛应用。二是推动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推动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加强对机动车能耗和排放水平的监管。实施一批建筑、交通、公共机构以及商贸、酒店节能示范工程。三是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协助编制我省珠三角产业一体化规划以及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我省节能环保产业规划。积极落实好国家出台的节能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鼓励服务机构协助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服务,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四)抓管理,落实“十一五”节能任务。一是完善节能“三个体系”。 完善节能考核指标体系,尽早启动考核工作。做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年报和季报、公共机构年度报表的报送,可考虑要求企业适当提前报送。加强数据监测工作,全面推行网上直报。二是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争取于2010年初出台新修订的省节能条例,推进我省循环经济立法。认真做好“十二五”节能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全省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规划以及加快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的指导意见。三是扩大节能监管范围。省千家企业比较少的地区,应扩大到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开展商贸、酒店企业监管试点,把50家左右商贸、酒店企业纳入监管范围,推动这些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并予以支持。四是突出抓好节能监察。计划全年对230家以上企业开展现场监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产品推广、节能评估审查等专项监察活动。建立节能监察情况半年通报制度,加大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五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策划筹备好节能宣传周活动。继续实行节能分类培训,完善清洁生产审核员网络远程培训,组织赴日本开展循环经济培训。六是加强节能减排的统筹协调。做好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善工作协调机制,适时提议召开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完善“一季一分析”制度,适时扩大参会范围。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帮助各地、各企业解决节能工作遇到的问题。七是加强队伍建设。支持各地开展节能和循环经济宣传培训、政策研究、能力建设等,支持各地节能监察能力建设,继续给每一个单设节能监察机构的市配备一辆节能监察车,并逐步向县节能监察机构扩展。八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公布一批省节能技术服务机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名单,加强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技术优势。加强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整合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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