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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2010年主要工作

  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2010年全省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主要任务概括起来就是“四抓四落实”,具体如下:

  (一)抓“十百千”节能工程,落实扩大内需。一是推广50项节能技术。组织编制我省第二批节能技术推荐目录,向全社会推荐50项左右节能技术。开展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技术推广。依托各有关协会、科研院所等,积极推广各种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二是实施200个节能投资项目。组织推荐2010年中央投资预算内项目和节能技改奖励项目,用活用好省节能专项资金,推动各地财政对节能的投入。争取通过国家、省、市的共同努力,对200个以上节能项目进行扶持,带动社会投资80亿元,形成节能量约200万吨标准煤。三是开展200家企业用能产品设备专项监察。对200家企业开展落后耗能产品、设备专项监察,加快落后产品、设备的淘汰进度,鼓励对未超过能效限额但耗能较高的产品、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为节能产品、设备的推广应用腾出空间。四是推广1000万只(台)节能产品。积极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力争全年推广节能产品1000万只(台),其中,高效照明产品不少于800万只,节能空调不少于200万台。加强节能产品推广的监督管理。适时研究提出省财政支持节能产品推广的方案。

  (二)抓循环经济,落实产业结构调整。一是抓好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作。研究出台省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基地)认定办法,认定约10个园区(基地)。用发展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基地)建设,建设一批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循环经济工业园(基地)。二是抓好循环经济试点深化。实施分级负责、落实优存劣汰的动态管理制度,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着力推动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三是抓好循环经济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等,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四是推动清洁生产向纵深发展。力促全省约80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认定奖励约200家“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推进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基地)内的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认定第二批“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企业,推动“计划”惠及珠三角以外的港资企业。研究制定《清洁生产产品标识管理办法》,鼓励公众购买和使用清洁生产标识产品。五是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深入开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扩大对“三废”的综合利用。建立资源综合利用数据库。培育约10个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建立资源综合利用专家库,完善现场审察以及专家评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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