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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渝安监〔2010〕34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新春佳节将至,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为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确保群众过上安全祥和节日和全国“两会”胜利召开,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10〕8号),市政府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97号)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严格落实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责任制

  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是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的关键一役。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奇帆市长、学普副市长重要讲话要求,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的安全稳定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行政“一把手”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要在系统内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活动,努力实现安全稳定“四个确保”和“四不发生”的目标,在本系统全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节前,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和职能处室,要重点排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要进一步加大对无证或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和资源整合矿井违规生产,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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