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近期几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粤建质函〔2010〕29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近期几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的通报》(建质电〔2010〕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2009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50起,死亡65人,分别比2008年上升了11%和25%,其中,较大事故4起,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予以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工程建设项目的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工程质量的总体稳定。
二、继续加大开展预防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装拆的专项整治。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严格监控重点工程、重点施工工序以及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加强巡查、抽查、检查力度,重点抓好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装拆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审、专家论证、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以及验收等各环节的检查,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和指导施工企业认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施工项目部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援演练。同时,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严肃查处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