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一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研究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队伍选拔、培养、使用、考核机制,在扩大规模、提高素质、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发挥作用上下功夫。二是与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技术专家的作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矿山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开展专题研究。城口县要针对受瓦斯威胁的地下矿山企业,开展瓦斯预防与治理专题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瓦斯安全隐患。秀山县要针对部分锰矿企业将进入尾矿回收阶段,集中开展尾矿回采方法及工艺专题研究,妥善处理好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保护的关系。三是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举办网上安全生产论坛,利用短信群发形式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工作指导。
(五)以改进作风为指导,努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1.强化责任推进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要紧密围绕“基层基础突破年”各项目标任务,严格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渝府发〔2009〕80号)等各项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
2.统筹兼顾抓好落实。把握好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处理好政府监管与企业负责的关系,实施好安全生产标本兼治的各项政策措施,统筹解决好当前突出问题和影响长远的深层次矛盾,抓住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时段,抓住薄弱环节,集中精力,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力求重点突破、带动全面。
3.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加强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各类企业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结合实际,建立安全风险评估考评体系,逐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执法内容和执法形式,实现执法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
4.求真务实务求实效。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安监局的各项工作安排,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务求取得实效。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抓好基层和终端,牢牢抓住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重点问题,锲而不舍地开拓实践,以带动和促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