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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世博会特许经营工作实施细则

  将原零售许可协议中按计划开店总面积核定的10万、20万、30万元3个档次履约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万元。

  履约保证金应于许可协议签署日之前缴纳至指定帐户,清仓期结束后在扣除原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费用(如有)后,按照实际结算予以不计息返还。

  六、 优化特许经营审批程序

  (一)优化特许生产候选企业验厂流程

  对拥有国家检验认证资质的机构提供的有效质检证明的企业,若满足其他招募条件,直接授权成为特许生产商;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质检证明的企业,若满足其他招募条件,由经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第三方质检机构验厂。

  (二)简化特许产品审批环节

  经营办公室直接受理特许生产企业提交的特许产品开发申请,缩短审批周期。

  (三)调整申领防伪标识的程序

  特许生产商直接向经营办公室申请防伪标识。

  (四)简化特许零售店审批程序

  经营办公室直接受理特许零售商的开店申请。

  对于特许零售商自营开设零售店(专柜),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特许零售商向经营办公室报送电子及纸质备案材料,经营办公室核准后颁发授权证书。

  对于非自营的零售店(专柜),由特许零售商向经营办公室提交电子及纸质文件申请,经营办公室核准后颁发授权证书。

  经营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对特许零售店的核查工作,对零售店(专柜)实际情况与报送材料差异较大的,明确限时整改要求,对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吊销授权证书。

  七、 加强特许经营管理和服务

  (一)统一特许产品的管理

  将现有普通特许产品,以及邮品、贵金属制品等专营特许产品统称为世博特许产品,适用相同的管理办法,不再区分普通特许产品和专营特许产品。

  (二)完善特许商品的定价管理

  1、特许产品定价指导小组负责对特许产品的定价区间提出指导性意见。

  2、进一步完善特许产品批发价格的形成和协商机制。

  (三)加强特许经营统计工作

  1、特许生产商和特许零售商须按照特许协议的要求,如实向特许经营办公室报送特许经营统计信息。

  2、特许经营办公室要加强对特许经营企业相关业务的审计,做好统计数据的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向特许经营企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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