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世博会特许经营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办好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上海世博会的要求,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生产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参与世博特许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满足消费者多层次需求,更好地宣传和推广上海世博会,扩大上海世博会影响,提升公众对上海世博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同时,把特许经营工作与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结合起来,推进世博经济发展,现就上海世博会特许经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细则(试行)。
一、完善特许经营招募渠道
(一)完善特许生产商招募渠道
1、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按照世博会官方网站公布的特许生产商招募公告的要求,向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以下简称“经营办公室”)报送应征材料。经招募评审机构审核,应征企业进入特许生产协议签署和产品申报流程。
2、经营办公室可以直接向符合条件的知名生产企业发出定向招募邀请,就特许生产许可协议条款达成一致后,交招募评审机构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进入特许生产协议签署和产品申报流程。
3、参加经营办公室主办(或经营办公室认可的)的产品设计评比或竞赛活动,获奖产品为新开发产品,且产品所有者具备生产资质的,可申请该产品所属产品类别的特许生产商资格。
(二)完善特许零售商招募渠道
1、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按照世博会官方网站公布的特许零售商招募公告的要求,向经营办公室报送应征材料。经招募评审机构审核,应征企业进入特许零售协议签署和零售店申报流程。
2、经营办公室可以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发出定向招募邀请,就特许零售许可协议条款达成一致后,交招募评审机构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进入特许零售协议签署和零售店申报流程。定向邀请的零售商,其特许产品零售门店(专柜)或销售额必须在商定时限内达到约定的规模数。
(三)鼓励产供销一体化企业参加招募
鼓励符合条件的产供销一体化企业同步应征特许生产商和特许零售商资质,由经营办公室同步审批,同步授权。
二、丰富产品种类,完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层次
(一)增加特许产品类别
1、除上海世博会赞助企业约定的产品类别外,在现有特许产品类别基础上,增加食品、生活用纸制品等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