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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注:1、此表分畜禽品种分别上报,一个畜种一张表格。
  2、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上报此表,已上报的养殖场(小区)下次不再汇总上报。若是内容变更再次备案的,须再次汇总备案,并在备注栏说明。

  附件5: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

  单位名称:           
  畜禽标识代码:         
  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       
  畜禽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一)畜禽养殖场平面图
  (由畜禽养殖场自行绘制)

  (二)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
  (由畜禽养殖场填写)

  (三)生产记录(按日或变动记录)

圈舍号

时间

变动情况(数量)

存栏数

备注

出生

调入

调出

死淘

        
        
        
        
        
        
        
        
        
        
        

  注:1、圈舍号: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的此栏不填。
  2、时间: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3、变动情况(数量):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明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死亡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的原因。
  4、存栏数: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之和。
  (四)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

开始使用

时 间

投入产品

名 称

生产厂家

批号/

加工日期

用 量

停止使用

时 间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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