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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农发〔2009〕371号)


各区县农委(农办),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机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

  根据10月9日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委制订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
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决策部署、8月18日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0月9日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农业工程建设中的市场交易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高我市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了农委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农委主任夏祖相任组长,市农委副主任王健、市农委副主任龚天荣、市农村纪工委书记曾维露任副组长,发展计划处、财务处、审计处、驻委监察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粮油作物发展处、蔬菜发展处、特色经济作物发展处、畜牧发展处、动物防疫检疫处、兽医医政药政处、渔业发展处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任务是:针对我市农业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治理方案,制定工作计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农委发展计划处,由发展计划处处长罗荣任主任。办公室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信息交流和督促检查。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

  总体任务: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农业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解决农业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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