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府办发电[2010]12号 2010年02月24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确保我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 2009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进一步改进土地执法检查方式,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加强耕地保护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认真落实《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全国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确保我省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省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
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
《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
《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全面采用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确保卫片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