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连城县双高普九工作评估核查的反馈意见
(龙政综〔2010〕56号)
连城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2007]9号)精神,市政府于12月21日至24日组织“双高普九”工作核查组,对连城县实施“双高普九”工作进行核查。市核查组审阅了你县实施“双高普九”工作情况的报告,走访调查了县财政局、地税局、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到12个乡镇、2个税务所、1所职业学校、17所中学(含职专)、19所小学、1所特教学校、7所幼儿园调查验证,现将核查意见反馈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1.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双高普九”工作。你县成立了“双高普九”领导小组,制定了“双高普九”规划和“双高普九”年度计划,把任务分解到部门,下达到基层,逐年推进,逐年实施;建立了“双高普九”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问题的会议制度、主要领导现场办公制度、县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对乡镇抓教育工作和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考核)制度等并签定了目标责任状;出台了《连城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意见》、《连城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连城县小学布局调整规划》、《连城县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通知》、《连城县关于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及“控辍保学”的实施意见》、《连城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促进教育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县各套班子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对“双高普九”和教育重大的问题,及时作出决断,及时解决。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密切合作,“双高普九”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规范管理使用经费,依法保障教育投入。你县教育经费中的“三个增长”达到了法定的标准;教师工资从2001年起统一由国库发放, “规范津补贴”落实到位,特殊教育教师和边远山区教师享有津补贴;“两免一补”资金通过资金专户及时拨付到位;校舍维护资金县级配套纳入财政预算,上级下拨资金无出现截留挪用现象,做到及时足额拨付;教育附加费征足并全部用于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预算,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以上拨付,2008年拨付了125万元;教育预算外经费和专项经费无截留、挪用,及时拨付到位。2005年以来,县、乡、校均建立了助学制度体系,县设立了助学金专户,受助学生达8516人,社会形成了捐资助学的良好氛围。财政依法保障了对教育的主渠道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