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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0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10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2010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泸州市2010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坚持爱国卫生工作基本方针,把爱国卫生工作“四大”任务同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以科学的组织管理为龙头,以建设精品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以创建和巩固卫生单位、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村为推手,以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为重点,以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为落脚点,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市民营造一个清洁、整齐、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让人民得实惠为目的,全面提升城乡爱国卫生工作整体水平,为强力推进“两个加快”,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强化爱国卫生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大力开展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专项行动,继续做好“进村社”工作,加大卫生镇村的创建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城市容貌治理、乡镇整洁、村庄清洁工程,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搞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提高城乡整体卫生水平。

  二、以坚持创建与巩固发展为载体,不断改善城乡卫生面貌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打造精品国家卫生城市。各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迎接今年5月份的国卫复检,同时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的经验,坚持日常监管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注重循序渐进,在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上不断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层层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方案,不断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努力建设精品国家卫生城市。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接受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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