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第一批市属高校教学团队的通知
(穗教高教〔2009〕21号)
市属各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实施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广州市属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穗教高教〔2008〕5号)和《关于加强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穗教高教〔2008〕6号),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市属高校第一批教学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建立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起示范作用的市级教学团队,资助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二、遴选要求
(一)本科教学团队遴选要求。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系列课程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学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市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市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如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教学基地、双语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