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广州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院校第一批特色专业的通知
(穗教高教〔2009〕23号)
广州大学、广州医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实施广州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实施广州市属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穗教高教〔2008〕5号),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广州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院校第一批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目标。
促进市属普通本科高校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办学定位,并根据办学定位发挥已有的专业优势,办出专业特色,推进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
1.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市属普通高校应加强校内相关专业、省内相关专业和广州市相关产业的调查与研究,形成有效机制,推进与省内院校相关专业的专家和产业、行业与用人部门共同研究课程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工作,制定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自身独特的专业优势与特色。
2.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课程内容要充分反映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减少陈旧内容。有较高外语要求的,要加强国外优秀教材的引进和使用,大力推广双语教学和提升双语教学的质量,主动适应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完善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建立教师培训、交流和深造的常规机制,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4.改革实践教学,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要建立学生到工厂、企业、农村、社会等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实践实习的有效机制,实践实习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要建立学校、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
5.通过改革和建设,培养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并集成取得的有效经验和实践效果,形成该专业建设内容的相关参考规范,发挥推广和示范作用。